支持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企业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技术推广应用。
一、支持方向
支持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企业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技术推广应用,主要包含中试,检验、检测、认证,用户体验、培训,专业学术会议和专业期刊信息发布等。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专项资金总额控制,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审计结果确定。
项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依据专项审计结果,按照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50%给予财政资助,单个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无偿资助、专项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属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建设;
(三)工业强基工程已完成实施方案验收。
四、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7年5月12日9:00至2017年5月26日17:3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5月18日9:00至2017年5月31日17:30(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55-86529553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三路南山睿园7栋(睿腾)3A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