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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5 16:48:3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坪府规〔2017〕2号)、《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18〕16号)及其配套实施文件,经过资格初审、第三方专项审计和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署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18年度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计划在我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署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署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署将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下达本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

  附件1.2018年度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计划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

  2019年1月23日

附件1.2018年度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计划.xlsx